金华教育学院成教学生学生证的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 2019/10/25 16:04:10 发布人:管理员 浏览:

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标志,是学生参加各种活动、出入学校、图书馆、阅览室及其它以共场所的重要凭证。为了加强校风校纪建设,现对我院学生证的发放与使用作如下规定:

1.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,到校后,成教分院核发学生证。

2.为证明学生身份标志的学生证只限学生本人使用,使用者要注意珍惜、爱护、保存,不得转借、损坏和丢失。

3.学生证每学期注册一次。每学期开学报到时,由班长携带学生证到成教分院盖章注册,不加盖该学期注册章的学生证无效。

4.学生证填写的内容不得私自涂改。

5.学生遗失学生证,应及时向班主任说明丢失原因,到成教分院申请补发,填写“申请补发证件审批表”,领取新证。如遗失不报或转借他人,被他人利用以致造成不良后果,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。

6.学生毕业、退学、转学或其它原因离校时,必须将学生证交回成教分院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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